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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讀與生活管理規範

HELP English - 學校標誌與夥伴資訊

教務規章與學術守則

課程作息與授課規定:

  • 每一期學程為期 4 週(週一至週五上課);每節課為 40 分鐘,課間休息 10 分鐘;特色選修課程安排於週一至週四。(各課程之每日總堂數依其課程架構略有不同)。
  • 若小班團體課中僅有 1 名學生出席,該 2 堂團體課將轉換為 1 堂 1:1 一對一個人課(這意味著您當日將享有總共 5 堂一對一課程)。
  • 學員不得於校園以外之區域進行授課,且必須於校內指定教室與地點上課。
  • 遲到超過 5 分鐘者將記為曠課;在此情況下,授課教師有權決定是否繼續進行該堂課程或予以取消。
  • 若授課教師缺席或遲到超過 10 分鐘,教務處將安排代課教師授課。然而,若特色選修課教師缺席,恕不提供代課或退費。
  • 累計缺課達 10 堂者(包含請假之公假與病假),將被取消參加升級資格考試(QE - Level Up Qualifying Exam)之資格。
  • 學員若因個人因素提早結業離校,不得要求補課或提前密集補上剩餘之課程。
  • 因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(如颱風、地震等)而停課者,不適用退費政策。
  • 菲律賓國定假日及官方公告之特別非工作日依法停課。

課表調整與請假規範:

  • 課表每 4 週統一調整一次。期中插班入學之學員將於就讀滿 2 週後依標準時程進行課表調整(例如:於第 2 週入學者,3 週後調整課表;第 3 週入學者,2 週後調整;第 4 週入學者,1 週後調整)。
  • 學員必須全勤出席所有排定課程(晨讀發音課、1:1 個別課、1:5 團體課、特色選修課、強制自習及各項測驗)。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請假,必須於該堂課開始前親自至辦公室提交假單(Excuse Slip)。若因身體極度不適無法親自前往,可傳訊息告知學生經理並申請護理師前往寢室訪視。假單必須在課程開始前提交方為有效。
  • 在當前 4 週學期結束之前,恕不受理任何更換教師或調整課表之申請。
  • 特色選修課及其他課外活動內容得依實際情況彈性調整。

結業證書核發標準:

  • 結業證書(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)僅核發給在校期間出席率達 90% 以上且未曾遭受停權處分之學員。
  • 若遺失結業證書,學院可協助重新補發。申請學員需自行負擔補發工本費 $40 美元及國際快遞郵資(運費另計)。

定期測驗與模擬考試:

每日單字測驗(Voca Test)為全體學員之必修項目。測驗時間為每日 20:00 至 20:15,測驗教室由學校統一安排公布。

檢定考準備課程之學員必須每兩週參加一次全真模擬測驗(Mock Test)。

每日單字測驗(週一至週四)及每週單字總結評量之相關資訊將公布於校內布告欄。

晨讀發音課與特色選修課:

晨讀發音課、特色選修課之授課教師名單及詳細課綱均公告於校內布告欄。

生活常規與住宿生活公約

宿舍押金(Security Deposit):

全體學員入學時須繳交 3,000 披索(PHP)之宿舍押金。

菲律賓當地雜費:

HELP 克拉克校區與碧瑤校區之當地雜費收取標準略有不同。

計價單位:菲律賓披索(PHP)

  • 冷氣使用電費不包含在一般當地基本雜費中,採電表均攤計費。
  • 於新生訓練(Orientation)期間,學員必須填妥所有註冊表格,並繳交 5x5 公分之個人證件照片。
  • 學員若於就讀期間出境並再次入境菲律賓,其簽證延簽週期將重新歸零,自第一次延簽費率起算。
  • 若學員希望自行辦理簽證延簽,必須填寫申請表並獲得行政人員確認。若因此產生任何簽證過期或法律問題,學校概不負責。
  • 逾期辦理簽證延簽所產生之罰款,概由學員本人全額承擔。
  • 持觀光簽證入境者,必須於入學首週週日向學校提交續程機票與旅遊行程證明。

宿舍晚點名規範:

  • 週五與週六:晚點名時間為午夜 24:00;週日:晚點名時間為 22:00。
  • 晚點名流程約進行 15 分鐘,期間全體學員必須在寢室內等候,嚴禁擅離房間,直至宣布點名結束為止。違規擅自離開寢室者,將處以禁足(禁止外出限制)1 週處分。
  • 寢室逐間點名期間,校園大門將全面上鎖。
  • 若學員在晚點名開始後方返回校園,必須於大廳等候直至全校點名流程完全結束後方可回房。

門禁與外出時限:

  • 週一至週五(平日)嚴格禁止學員外出離開校園。
  • 週六允許外出時間為上午 06:00 起,並必須於午夜 24:00(00:00)前返回校園。
  • 週日允許外出時間為上午 06:00 起,並必須於晚間 21:00 前返回校園。
  • 申請週末外宿旅遊者,必須於週日晚間 22:00 前返校。如有任何調整,必須事先取得學生經理之核准。

全英語政策(E.O.P. - English Only Policy):

  • 在克拉克校區,每日 07:00 至 19:00 期間,校園內嚴格規定一律全程使用英語對話。
  • 學生經理、輔導專員與全體教師將隨時於校園各處巡查並嚴格執行此項政策。

配戴學生證規範:

  • 平日週一至週五 07:00 至 18:00 期間,學員在校內必須全程配戴學生證(週末除外)。
  • 未於規定時段內配戴學生證者將處以罰款。
  • 學員外出離開校園時,必須將學生證交由警衛室保管。
  • 借用體育運動器材時,必須將學生證押於辦公室(歸還器材時退還)。
  • 繳納水電雜費或辦理簽證延簽業務時,學生經理將查驗學生證。

餐廳供餐時間:

  • 早餐:07:00 - 08:00;午餐:11:40 - 12:20;晚餐:17:20 - 18:00。
  • 週六:早午餐供應時間為 10:00 至 12:00。
  • 週日及國定假日:早午餐供應時間為 10:00 至 12:00;晚餐供應時間為 17:00 至 18:00。
  • 供餐時間若有任何臨時異動,將提前公告通知。

洗衣服務管理辦法:

  • 洗衣服務每週提供 3 次(每週一、三、五 12:00 至 13:00 收件)。
  • 強烈建議貴重衣物、精緻服飾及貼身內著由學員自行手洗。
  • 送洗衣物時,學員必須與洗衣人員共同清點件數,並於收據上確認件數無誤後妥善保存收據存根聯,以便取件時核對。
  • 取回衣物時必須出示收據。請於取件當場立即檢查,以避免遺失或產生爭議。若學員未能出示收據或未於現場點交,洗衣部概不負責。
  • 洗衣重量未滿 1 公斤者將以 1 公斤計算。
  • 每位學員每期享有 16 公斤的免費洗衣額度。若超出此上限,超重部分將依每公斤 90 披索(PHP)收取超重費。建議學員每次拍照保存洗衣單,以便於期末核對總重量,避免帳目爭議。

戶外休閒桌椅使用規範:

  • 用餐或使用後未自行收拾清理桌面與長椅者,處以罰款 100 披索。
  • 夜間 23:50 之後嚴禁在戶外座位區逗留,違者將處以禁足(禁止外出)1 週處分。

教科書購買須知:

  • 學員可於週一至週五 09:00 至 17:00 至辦公室購買教科書。
  • 第一期就讀之教科書將於新生訓練當天傍晚統一發放(適用於新生)。
  • 學員必須購買並使用課堂指定之官方正式教材。

列印、影印與掃描服務:

1 樓接待櫃檯於平日提供付費服務:列印每頁 5 披索,影印或掃描每頁 2 披索。

個人財物與公物設備保管:

  • 寢室內皆為每位學員配備個人專屬置物櫃,請學員自行準備或購買鎖頭上鎖。
  • 學員須對自身貴重物品負完全保管責任,學院對於任何遺失或失竊概不負賠償責任。
  • 若因學員疏失導致校園公物或設施損壞,學員須照價賠償修繕或更換費用。
  • 遺失寢室鑰匙需支付 1,000 披索之鎖具更換與工本費。

宿舍寢室進出規定:

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其他學員之寢室,違者將依校規予以嚴懲。

兒少保護政策(嚴禁與未成年學員不當接觸):

  • 嚴禁未經許可之私下聯繫、通訊、攀談或肢體碰觸。
  • 嚴禁為未成年學員購買食物、借予物品或共用電子設備(筆電、手機等)。
  • 嚴禁與未成年學員私下出遊、誘惑或發展任何戀愛感情關係。
  • 初犯者予以正式書面警告並處以禁足 2 週處分;再犯者予以第二次書面警告並處以禁足 3 週處分;三犯者將予以立即開除退學處分。
  • 僅於涉及立即生命安全與健康之緊急危難狀況下,方允許必要之互動協助。

房間清潔服務排程:

  • 每間寢室每週最多可申請 2 次房間打掃清潔服務。
  • 房間打掃申請必須至少提前 1 天提交。
  • 週一至週四:2 樓房間打掃;週二至週五:3 樓房間打掃。
  • 若打掃人員抵達時學員不在房間內,清潔人員將於門口等候 5 分鐘,逾時則前往下一間寢室,該次清潔服務視同已完成。

外宿旅遊申請規範:

  • 新生入學後的第一個週末嚴禁外宿過夜。
  • 計畫週末外宿旅遊者,必須於週四 17:00 前向管理處提交詳細之旅遊行程表。
  • 若申請平日外宿旅遊,必須於前一週的週四前提交行程申請。
  • 外宿旅遊目的地必須位於所在城市邊界之外。若經查獲偽造旅遊行程資訊,將處以禁足 3 週處分,並取消後續之外宿申請資格。
  • 返校後 3 天內,必須向管理處提交包含目的地明確地標之旅遊照片以供查核。未繳交者處以禁足 2 週處分。

熄燈就寢與門禁管制:

  • 每日午夜 24:00(00:00)全校公共區域全面熄燈(寢室內部除外),學員在該時間後不得擅離寢室。
  • 午夜 24:00 後學員必須留在自身寢室內。凡於午夜後在走廊、交誼廳或公共區域遊蕩逗留者,一律處以禁足 1 週處分。

海外保險效期展延:

學員必須自行留意個人海外旅遊平安保險之有效期限,並於到期前自行辦理展延。若因未投保而衍生醫療費用或意外風險,學院概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
全校週會集會(General Assembly):

全校週會於每週五 17:15 舉行。無故缺席或點名未到者,處以罰款 100 披索。

水電能源費用:

各校區水電費用計費標準略有不同,詳細費率明細請參閱附隨之雜費說明文件。

宿舍押金退費:

宿舍押金將於結業前一天(若於週末結業則於週五辦理)退還給學員,退款時將直接扣除未結清之水電費用或違規罰款。

外送餐點管理辦法:

  • 每日允許點叫外送餐點之截止時間為 23:00。
  • 外送餐點僅限於餐廳或戶外座位區食用,嚴禁帶入寢室或教室內食用。
  • 嚴禁向學校餐廳借用碗筷、餐具或杯子,如有需要可至校內便利商店購買個人餐具。
  • 於 23:00 之後點叫外送者,處以禁足 1 週處分(該週末僅開放 1 天白天外出);於 23:00 之後收受外送餐點者,處以禁足 1 週處分;於 23:00 之後食用外送餐點者,處以禁足 1 週處分。

結業後延長住宿費用:

若學員於結業後需額外延長校內住宿天數,每人每日加收 2,000 披索(PHP)(費用已包含全日三餐膳宿)。

郵政與包裹快遞服務:

校園無線網路(Wi-Fi):

學校於全校園公共區域與宿舍提供免費無線網路。

校區轉校規範(克拉克 ⇄ 碧瑤):

學院營運碧瑤與克拉克兩大校區。學員在就讀期間享有「一次」申請轉移至另一校區之權利。轉校手續一旦完成即不可逆,不得申請轉回原校區。若欲轉入 Longlong 校區就讀高階衝刺課程,學員必須於當期就讀的第三週參加並通過資格考試。

查閱 HELP 克拉克校區詳細校規與學生生活手冊